鹤职院青〔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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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壁职业技术委员会
关于印发《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社团: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办法》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规范社团指导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所有社团。
第二章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条件
第三条 社团指导教师的产生,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建立指导教师库,并在教师库内,选聘指导教师。
第四条 社团指导教师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
(二)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领域有一定造诣。
(四)愿意接受学院团委的监督、考核。
第五条 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学术类团体的指导教师须对该团体活动所涉及的学术领域有一定研究;文体类团体的指导教师须对该团体活动所涉及的文体领域有一定专长。
第三章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职责
第六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包括:
(一)社团指导老师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工作,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各种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社团指导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学生社团的组建、章程制定及修改,并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更换提出建议。
(三)了解掌握学生社团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学生社团利益。
(四)定期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社团指导教师结合自身教学科研,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有意义、有创意、可延续并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品牌活动。
(五)加强对社团的管理,引导社团规范化发展。协助建立健全学生社团内部管理制度,对学生社团及成员的行为加以规范,保证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六)参加指导社团的相关活动, 定期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七)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指导学生社团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及活动,并在活动期间随队指导。
第四章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细则
第七条 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由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每学期考核一次。
第八条 社团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党委学生部、团委的工作交流,强化社团建设,指导社团活动,维护社团权益。
第九条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一)社团指导工作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指导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社团规章制度健全。
(二)指导社团做好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方式和目标清楚,推进培训工作扎实开展。
(三)每学期参与社团活动次数不得少于3次。
(四)记录学生之优良事迹或严重过失,及时表扬或批评。
(五)按时参加社团指导教师会议,并协助处理有关社团活动之特殊问题与重大事件。
(六)及时了解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监督社团各项费用开支。
(七)关心社团干部成长,注意加强与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协助做好社团考核及各种优秀评选工作。
(八)考核分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等次,不称职者不予发放津贴。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