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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2-08-30 admin 

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正确的判断是非,积极主动的参加思想政治教育课的学习,积极靠拢党组织,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模范表率作用。学习目的明确,无迟到、早退、考试舞弊等不良现象。上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排名在本班中等以上,且当年无补考。遵守校规校纪,凡是被校、院通报批评的无参选资格。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能主动地关心集体,积极的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能自觉爱护校园环境,生活勤俭节约,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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