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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升旗安排

2012-09-25 admin 

鹤职院青〔2012〕6号

关于规范学院升国旗仪式的

通 知

各学院团总支:
国旗是国家的标志和象征,集中体现国家的尊严,升国旗、唱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展示我校师生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校升国旗仪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院团委负责协调每周升旗事宜,重大节庆日的升旗仪式由团委另行安排。
2、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团总支具体负责本单位升旗活动的组织工作。
3、校国旗班执行升国旗仪式中的升旗任务,校广播站全面负责升国旗仪式中的音响工作。
二、时间与地点
1、时间:升旗仪式于每周星期一上午7:00举行(假期除外);降旗于每天下午18:00由国旗班单独进行;如有全校性庆典活动、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大型文化活动等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新校区3号教学楼前 老校区1号教学楼前
三、升降旗仪式

1、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
(2)升国旗、奏唱国歌;
(3)国旗下演讲;

(4)国旗下讲话。

2、降旗仪式

由升旗手和护旗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16条之有关要求,徐徐降下国旗,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三、具体要求

1、升降旗仪式由国旗班执行,国旗班负责人要组织好成员在每周星期一上午6:45,以确保升旗仪式准时举行。

2、参加升旗仪式的学院须在周一早上6:45前组织全院学生有秩序地在指定地点,各学院团总支成员、各班级辅导员必须随队参加,维持好队伍秩序(各学院具体安排见附件)。

3、升旗仪式广播站主持,各学院提前将有关名单送至广播站。

4、升国旗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参加人员要着装整洁,精神饱满,升国旗时要面朝国旗,肃立致敬。
5、国旗下演讲、讲话要求教育性强、主题突出、内容简短。国旗下演讲稿应在周四前交予团委审核。

6、本学期各学院轮流组织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具体顺序安排见附件。

7、院团委将对升旗仪式进行考核,安排学生会进行检查、考评,考评实行10分制,每次升旗考评一次,并纳入班级团支部常规考核中。

附件1: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表

附件2:升旗仪式班级考核表

2012年9月18日

附件1: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表

周 次

日 期

新校区

老校区

第1周

9月10日

团委

团委

第2周

9月17日

团委

团委

第3周

9月24日

机电工程学院

护理学院

第4周

10月1日

放假

放假

第5周

10月8日

经济管理学院

学生会

第6周

10月15日

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

医学院

第7周

10月22日

建筑工程与技术学院

社团联合会

第8周

10月29日

食品工程学院

人文教育学院

第9周

11月5日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志愿者协会

第10周

11月12日

机电工程学院

护理学院

第11周

11月19日

经济管理学院

学生会

第12周

11月26日

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

医学院

第13周

12月3日

建筑工程与技术学院

志愿者协会

第14周

12月10日

食品工程学院

人文教育学院

第15周

12月17日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社团联合会

第16周

12月24日

团委

团委

第17周

12月31日

放假

放假

第18周

2013年1月7日

复习考试

复习考试

第19周

2013年1月14日

复习考试

复习考试

注:1、 如遇阴雨等天气,升旗时间确需变动,另行通知,自动顺延。

2、各学院团总支书记为升旗仪式组织者。

附件2:升旗仪式考核表

项目

分值

基本要求

评分标准

出勤

3分

除因生病等特殊原因外学生不得无故缺席。

每缺勤1人次扣0.5分

队列纪律

2分

各班列队迅速,队列整齐,无喧哗、打闹

队列不整齐,秩序不好 酌情扣0.5分至1.5分

升旗仪式规范

3分

按升旗规范要求列队立正,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无喧哗、打闹,无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根据现场表现,学生表现优秀得3分;表现较好得2分;表现较差得1-0分

辅导员到岗

2分

辅导员到岗组织本班学生参加。

迟到或中途退场得1分, 无故缺勤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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