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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院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2013-02-28 admin 

鹤职院青〔2013〕 02 号

关于规范学院升国旗仪式的

通 知

各学院团总支:
国旗是国家的标志和象征,集中体现国家的尊严,升国旗、唱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展示我校师生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校升国旗仪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院团委负责协调每周升旗事宜,重大节庆日的升旗仪式由团委另行安排。
2、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团总支具体负责本单位升旗活动的组织工作。
3、校国旗护卫队执行升国旗仪式中的升旗任务,校广播站全面负责升国旗仪式中的音响工作。
二、时间与地点
1、时间:升旗仪式于每周星期一上午7:00举行(假期除外);降旗于每天下午18:00由国旗护卫队单独进行;如有全校性庆典活动、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大型文化活动等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新校区3号教学楼前 老校区1号教学楼前
三、升降旗仪式

1、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
(2)升国旗、奏唱国歌;
(3)国旗下演讲;

(4)国旗下讲话。

2、降旗仪式

由升旗手和护旗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16条之有关要求,徐徐降下国旗,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三、具体要求

1、升降旗仪式由国旗护卫队执行,国旗护卫队负责人要组织好成员在每周星期一上午6:45,以确保升旗仪式准时举行。

2、参加升旗仪式的学院须在周一早上6:45前组织全院学生有秩序地在指定地点,各学院团总支成员、各班级辅导员必须随队参加,维持好队伍秩序(各学院具体安排见附件)。

3、升旗仪式广播站主持,各学院提前将有关名单送至广播站。

4、升国旗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参加人员要着装整洁,精神饱满,升国旗时要面朝国旗,肃立致敬。
5、国旗下演讲、讲话要求教育性强、主题突出、内容简短。国旗下演讲稿应在周四前交予团委审核。

6、本学期各学院轮流组织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演讲,具体顺序安排见附件。

7、院团委将对升旗仪式进行考核,安排学生会进行检查、考评,考评实行10分制,每次升旗考评一次,并纳入班级团支部常规考核中。

附件1: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表

附件2:升旗仪式班级考核表

2013年1月18日

附件1: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表

周 次

日 期

新校区

老校区

第1周

2月26日

团委

团委

第2周

3月4日

团委

团委

第3周

3月11日

机电工程学院

护理学院

第4周

3月18日

经济管理学院

学生会

第5周

3月25日

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

医学院

第6周

4月1日

建筑工程与技术学院

社团联合会

第7周

4月7日

食品工程学院

人文教育学院

第8周

4月15日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志愿者协会

第9周

4月22日

机电工程学院

护理学院

第10周

5月2日

经济管理学院

学生会

第11周

5月6日

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

医学院

第12周

5月13日

建筑工程与技术学院

志愿者协会

第13周

5月20日

食品工程学院

人文教育学院

第14周

5月27日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社团联合会

第15周

6月3日

学生会

学生会

第16周

6月13日

团委

团委

注:1、 如遇阴雨等天气,升旗时间确需变动,另行通知,自动顺延。

2、各学院团总支书记为升旗仪式组织者。

附件2:升旗仪式考核表

项目

分值

基本要求

评分标准

出勤

3分

除因生病等特殊原因外学生不得无故缺席。

每缺勤1人次扣0.5分

队列纪律

2分

各班列队迅速,队列整齐,无喧哗、打闹

队列不整齐,秩序不好 酌情扣0.5分至1.5分

升旗仪式规范

3分

按升旗规范要求列队立正,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无喧哗、打闹,无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根据现场表现,学生表现优秀得3分;表现较好得2分;表现较差得1-0分

辅导员到岗

2分

辅导员到岗组织本班学生参加。

迟到或中途退场得1分, 无故缺勤得0分

主题词: 升国旗仪式 通 知

共青团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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