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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共青团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6-04-18  

 

 

 各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团组织:

为传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树立和宣传当代青年典型,引导全院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团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创先争优的浓厚气氛,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团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学院十三五规划和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奉献青春。学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团学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最美团支书、最具活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学生分会、优秀社团、优秀志愿者协会、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团员学生(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团支部、各级学生组织。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正确的判断是非,积极主动的参加思想政治教育课的学习,积极靠拢党组织,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模范表率作用。学习目的明确,无迟到、早退、考试舞弊等不良现象。上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在本班中等以上。遵守校规校纪,凡是被校、院通报批评的无参选资格。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能主动地关心集体,积极的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能自觉爱护校园环境,生活勤俭节约,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必须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历证明,有突出表现。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首先要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担任团支部成员、院校两级团干部半年以上,带领本组织开展工作成绩突出。必须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历证明,有突出表现。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和各类先进集体的优先。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件 

首先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担任班级干部,各级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志愿者协会等各级学生组织干部一年,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学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必须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历证明,有突出表现。申报时请注明奖项类别。

(四)优秀志愿者评比条件

已经正式注册的青年志愿者。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弘扬雷锋精神,积极争做好人好事,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事迹突出,在志愿者工作中有成绩。积极主动倡导、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全年累计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50小时以上,在同学中有良好反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件

积极带领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以及习近平系列讲话,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青年特点,扎实有效地搞好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指导学生会、社团开展工作,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在全校团的各项工作中成效显著。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并结合本院系实际,团结带领本院系青年团员为学校发展建功立业。按时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承办校园活动。带领团员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绩突出。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团支部团员推优、评优评奖等各项工作严谨规范;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工作有特色,在校内外影响力大;团支部获校级以上共青团系统的奖励人次多,无违规违纪事件。带领团员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绩突出。对于团支部工作特别优秀,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可以申报“最具活力团支部”称号,经院团委确定后,在2016年团工作中将给予活动经费支持。同时该团支部书记将被授予最美团支书称号。(此奖项需要经过申报-PPT展示述职-审核)

(七)优秀学生会评选条件

凡隶属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各院学生会,能够认真遵守学生会章程,自觉履行学生会各项义务,除自动放弃和一票否决外,均有参评资格。在思想政治教育、自身建设、常规工作、特色工作、校园文化活动、服务与权益维护、宣传报道和承办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经院学生会综合考评报团委批准。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学生会”评选资格。
1
、故意隐瞒和不及时汇报本单位学生中发生的具有负面影响的事件和突发事件;
2
、面对重大事件,未能与学校保持高度一致,捍卫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3、工作中未能以身作则,言行举止严重损害学生会的形象;
4
、学生会干部在职期间出现警告及以上违纪情况;
5
、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6
、不按时按质完成校学生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或工作有无故推诿现象。

(八)“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评选条件

立足校园、辐射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宗旨,长期开展志愿服务,完成活动的质量好、数量多,活动资料齐全,工作宣传到位,并能够不断加强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项目建设,创新青年志愿服务的活动方式。组织健全,体制完善,规范有效地实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等制度,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平均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50小时,青年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学生人数的30%

(九)优秀社团评比条件

  自觉接受校团委的领导和社团联合会的指导,社团干部工作能力较强。能够结合自身特点,围绕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开展丰富多采的社团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为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品位、优化我校育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自身建设好,规章制度健全,内部团结,有凝聚力,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总结、有成效,社团建团、社团经费管理、社团负责人换届等各项工作按有关程序扎实进行。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为突出表彰的先进性,学院表彰规模控制规模,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可以自行表彰在本单位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各学院在接到通知以后,应将该项工作广泛宣传到各个班级,鼓励在相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主动申报,应将五年制学生统一纳入表彰范围,并组织评比产生候选人名单,经学院范围内公示后申报。 

(二)校级学生干部由院团委牵头组织评审。不占用各院表彰名额。所有奖项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所有表格电子稿发送到团委杜可办公邮箱。集体需要上报事迹材料一份,个人不需要事迹材料。

(三)时间安排 

415日——421日,上报院团委评选结果。 

421---54日,院团委进行审核,表彰。 

 

 

 

 

共青团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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