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职院青〔2013〕 02 号
关于规范学院升国旗仪式的
通 知
各学院团总支:
国旗是国家的标志和象征,集中体现国家的尊严,升国旗、唱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展示我校师生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校升国旗仪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院团委负责协调每周升旗事宜,重大节庆日的升旗仪式由团委另行安排。
2、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团总支具体负责本单位升旗活动的组织工作。
3、校国旗护卫队执行升国旗仪式中的升旗任务,校广播站全面负责升国旗仪式中的音响工作。
二、时间与地点
1、时间:升旗仪式于每周星期一上午7:00举行(假期除外);降旗于每天下午18:00由国旗护卫队单独进行;如有全校性庆典活动、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大型文化活动等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新校区3号教学楼前 老校区1号教学楼前
三、升降旗仪式
1、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
(2)升国旗、奏唱国歌;
(3)国旗下演讲;
(4)国旗下讲话。
2、降旗仪式
由升旗手和护旗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16条之有关要求,徐徐降下国旗,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三、具体要求
1、升降旗仪式由国旗护卫队执行,国旗护卫队负责人要组织好成员在每周星期一上午6:45,以确保升旗仪式准时举行。
2、参加升旗仪式的学院须在周一早上6:45前组织全院学生有秩序地在指定地点,各学院团总支成员、各班级辅导员必须随队参加,维持好队伍秩序(各学院具体安排见附件)。
3、升旗仪式广播站主持,各学院提前将有关名单送至广播站。
4、升国旗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参加人员要着装整洁,精神饱满,升国旗时要面朝国旗,肃立致敬。
5、国旗下演讲、讲话要求教育性强、主题突出、内容简短。国旗下演讲稿应在周四前交予团委审核。
6、本学期各学院轮流组织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演讲,具体顺序安排见附件。
7、院团委将对升旗仪式进行考核,安排学生会进行检查、考评,考评实行10分制,每次升旗考评一次,并纳入班级团支部常规考核中。
附件1: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表
附件2:升旗仪式班级考核表
2013年1月18日
附件1: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表
周 次 | 日 期 | 新校区 | 老校区 |
第1周 | 2月26日 | 团委 | 团委 |
第2周 | 3月4日 | 团委 | 团委 |
第3周 | 3月11日 | 机电工程学院 | 护理学院 |
第4周 | 3月18日 | 经济管理学院 | 学生会 |
第5周 | 3月25日 | 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 | 医学院 |
第6周 | 4月1日 | 建筑工程与技术学院 | 社团联合会 |
第7周 | 4月7日 | 食品工程学院 | 人文教育学院 |
第8周 | 4月15日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志愿者协会 |
第9周 | 4月22日 | 机电工程学院 | 护理学院 |
第10周 | 5月2日 | 经济管理学院 | 学生会 |
第11周 | 5月6日 | 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 | 医学院 |
第12周 | 5月13日 | 建筑工程与技术学院 | 志愿者协会 |
第13周 | 5月20日 | 食品工程学院 | 人文教育学院 |
第14周 | 5月27日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社团联合会 |
第15周 | 6月3日 | 学生会 | 学生会 |
第16周 | 6月13日 | 团委 | 团委 |
注:1、 如遇阴雨等天气,升旗时间确需变动,另行通知,自动顺延。
2、各学院团总支书记为升旗仪式组织者。
附件2:升旗仪式考核表
项目 | 分值 | 基本要求 | 评分标准 |
出勤 | 3分 | 除因生病等特殊原因外学生不得无故缺席。 | 每缺勤1人次扣0.5分 |
队列纪律 | 2分 | 各班列队迅速,队列整齐,无喧哗、打闹 | 队列不整齐,秩序不好 酌情扣0.5分至1.5分 |
升旗仪式规范 | 3分 | 按升旗规范要求列队立正,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无喧哗、打闹,无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 根据现场表现,学生表现优秀得3分;表现较好得2分;表现较差得1-0分 |
辅导员到岗 | 2分 | 辅导员到岗组织本班学生参加。 | 迟到或中途退场得1分, 无故缺勤得0分 |
主题词: 升国旗仪式 通 知
共青团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