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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市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2-08-30 admin 

2、“鹤壁市党建带团建先进单位”申报条件是:评选对象为各县区、各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能够认真落实市党建带团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有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把手”高度重视党建带团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研究,积极推动,有规划、有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标任务明确,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成效显著,团组织覆盖面、建团率、推优入党和团青比例明显提高;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活动,有声势、有特色,创造出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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